海南宣判临高27人涉黑团伙案 成员多为80后90后

海南日报   2014-10-23 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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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临高县2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现场。

犯罪团伙成员年轻化。 本版图片均由 本报记者 宋国强 通讯员 薛逢侠 摄

成员年轻化:多为80后90后

犯罪产业化:“生意”越做越大

组织体系化:给成员发工资发福利

编者按

10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临高县王某群等27人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这是一起在临高乃至琼西广受关注的案子。

这伙人在当地为非作歹长达7年之久,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犯下累累罪行,审判书长达150余页:杀人、放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枪、窝藏……当地群众对他们恨之入骨,可长期以来敢怒不敢言。终于开庭审理了,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判决,群众拍手称快,法律给了人们一个公道。

但是,当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群体的年龄特征时,也带给我们沉重的思虑:70后4人,80后17人,90后5人,尽管这些成员现在都已成年,但当初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时不少还是懵懂少年。

而当我们近距离走进这些团伙成员,却发现一个惊人的相同点:他们在犯罪路上越走越远,几乎都栽在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上。“哥们儿比家里人更关心我,我也要对他们好,喝酒吃饭要一起,作案犯罪也要一起。”这些话从他们嘴里说出来,让人心头别有滋味。

今天,我们分析这个涉黑团伙的年龄构成、回望他们的犯罪过程,是为了给广大家长、孩子上一堂成长的课,也是为了引起教育、司法等部门更深层的思考……

犯案累累

打斗火拼 犹如“枪战片”

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间,这个27人涉黑团伙曾多次制造杀人放火等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敛财380余万元,给临高、澄迈等市县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时间回溯到2011年4月7日凌晨,陈某勤、陈某松、王某关伙同许某余蒙面,并持火药枪、钩刀报复谢某金。在临高县一夜宵店砍打谢某金头部等处,开枪射击谢某金腿部,使之造成重伤。然后,报复者坐陈某顿驾驶的车辆逃离现场。

2011年12月2日凌晨,三辆轿车驶到澄迈县福山镇高速路口停下,一群人从车内钻出来,手持火药枪、刀具等武器,与先前在福山镇一个会所同郑某发生口角打斗的许某余会合。随后,他们来到临高县市政大道五号桥处“设伏”。待郑某等人乘车经过时,这群人持械追赶,并向郑某乘坐的轿车开枪,击中该车前盖、侧门等处。

2013年1月30日凌晨,王某群、刘某良、秦某梯等人在临高县临城镇一个KTV包厢喝酒时,王某群与王某因还钱之事发生争执。刘某良回到宿舍将此事告知王某龙,并带上弹簧刀返回包厢。该KTV保安王某宾带人将刘某良叫出包厢殴打。接着,王某龙持枪并带人增援。两方各纠集人马火拼。刘某良朝王某宾身上连捅数刀,王某宾受到围殴。刘某良等人也在打斗中受伤。双方先后去临高县人民医院医治,又发生激战。王某毛、王某弟等驾车送王某宾到医院时,车辆受到枪击。待警察赶到,王某弟才将车开进医院,王某宾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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