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与“行”上杜绝扶贫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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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贵州省纪委召开全省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现场交办工作会,交办全省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25件突出问题信访举报,对全省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1月16日 人民网)
众所周知,扶贫工作都是个地区发展的重中之重,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的工作。党中央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花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对这方面进行支持。但这大量的资金对某些人来说无疑是种诱惑,不止贵州,还有河南、湖北、四川、福建等地都查处了多起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事件。由此可见,扶贫腐败的现象频繁,问题严重。
增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打击力度,做到“不敢贪”。一经发现有问题,必须持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通过依法查处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做到“不想贪”。单靠监管部门这属于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的存在。笔者认为首先个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清楚地认识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其次,还要加强自身修养,通过学习党的指导思想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
扶贫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我国的发展大局,关乎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情深。政府部门要加大教育力度和监管打击力度,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杜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半点马虎和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