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欣:“五手抓”解决村官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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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8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共公开曝光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25起,其中村官是主要违纪群体。(人民网9月19日)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村干部是扎根群众中,是与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他们一头连着基层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农民群众,而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实施的违纪违法行为,往往触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深恶痛绝,容易激起民愤,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全国各地正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有的村干部在贫困户申报、贫困户帮扶、贫困资金兑现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搞特殊化。
遏制村干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尤其是在当前精准扶贫重要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牢用人、思想、责任、制度和法纪,刻不容缓。
1、在选人、用人上。基层党委应加强村干部任前考察和任用管理,选出那些群众基础好、政治思想过硬的人,严禁“带病任用”。
2、在廉洁教育、思想上。应加强村干部理想信念、群众宗旨和党纪法规教育,使其真正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针对村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建立并落实约谈制度,及时警示提醒。查办案件中,注重以案说法,进行反面典型教育,起到震慑作用。
3、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委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对农村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强化基层纪委的监督责任,增加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坚持专职专用,突出主业主责,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依纪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4、在完善制度上。健全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财镇管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形式,有效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加强民主监督,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5、在法纪上。对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侵占集体钱物等经济问题,胡乱作为、生活腐化等作风问题,特别是强农惠农资金、涉农建设项目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追,坚决做到“零容忍”。
整治村干部违纪问题是一个长期性工作,尤其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上,应更加着重于解决村干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扶贫帮扶工作做得更实,切实实现贫困群众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