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火火:秉公执法是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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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马灵身陷看守所的时候,对他提起公诉的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徐志高也因受贿落马了。(人民网8月23日)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本来就是国家的最好法律检察机关,在人民心中是为民伸张正义,处罚罪恶的机关,检察机关本来应该行使权力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但现在很多人已经缺失了这样的理想信念,越是在关键的部门越是关键的责任,他们不但不会深感责任重大,反而认为是有利可取,利用法律的空子,不断谋取自己的私立。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我们应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强化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加大党风廉正建设力度,明确了自己的职责。以公正执法的态度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更加自觉地把公诉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中,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公诉原则,努力增强公诉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尽职履职是自己的本分工作,我们在日常工作就要做好自己,切切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更是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切实作到执法为民,作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牢固树立检察机关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文章来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823/c1001-28657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