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火火:学生烈日下洗车,老师师德何在?

法制网   2016-06-28 10:44:15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日前,有网友曝料称,赣州市章贡区水南小学一女老师撑伞指挥着学生在烈日下洗车。6月2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该名老师已被学校处分,认定2016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新华网 6月26日)

当“老师、学生、烈日、洗车”这几个看似不起眼的词语,组成“老师让学生在烈日下洗车”这个句子时,顿时变得刺眼。“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作为教师,为人师表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要有崇高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有负责任的意识。作为教师,并没有权利给学生下命令,让学生做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当该新闻被曝光,该名老师立刻就被学校处分。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不要在事情发生之后才知道惩罚教育,这样的工作我们该不该做在前面,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爱”与“责任”也是辨证的统一。“爱”是责任的体现,而“责任”是爱的化身。“爱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需要全体教师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篇章,教师的指导、鼓励、赞美、欣赏和支持,永远是学生最好的礼物。不要觉得让学生做事情就是对他们的“爱 ”,如果这样那爱就成了一种利用。

师德,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具有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可见,加强老师的师德修养是多么地重要。

新闻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6/26/c_129090660.ht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