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火火:学生烈日下洗车,老师师德何在?
法制网
2016-06-28 10: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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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曝料称,赣州市章贡区水南小学一女老师撑伞指挥着学生在烈日下洗车。6月2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该名老师已被学校处分,认定2016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新华网 6月26日)
当“老师、学生、烈日、洗车”这几个看似不起眼的词语,组成“老师让学生在烈日下洗车”这个句子时,顿时变得刺眼。“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作为教师,为人师表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要有崇高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有负责任的意识。作为教师,并没有权利给学生下命令,让学生做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当该新闻被曝光,该名老师立刻就被学校处分。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不要在事情发生之后才知道惩罚教育,这样的工作我们该不该做在前面,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爱”与“责任”也是辨证的统一。“爱”是责任的体现,而“责任”是爱的化身。“爱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需要全体教师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篇章,教师的指导、鼓励、赞美、欣赏和支持,永远是学生最好的礼物。不要觉得让学生做事情就是对他们的“爱 ”,如果这样那爱就成了一种利用。
师德,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具有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可见,加强老师的师德修养是多么地重要。
新闻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6/26/c_1290906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