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意为“-”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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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意为“-”实为“+”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清理规范的内容包括,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项。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程序,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办事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方便了群众、方便了企业,职能的有效转变,给群众提供便利,给企业“松绑”,就是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大动力,依然来自于改革,变则通,通则达,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这片蓝图上绘制需要的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的行政方式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是改革发展的大势所趋。”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表示。
转变政府职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职能转移,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二是职能下放,解决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关系问题;三是职能整合,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四是职能加强,解决政府该管的事没有管住管好的问题。整合好资源,才能打好政府改革这场攻坚战,关系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的建成、政府施政的能力和公信力。
因此,简政放权,不能简单地一蹴而就,也不能出现放权不彻底和截留的现象,更不能滋生懒政、怠政的思想情绪和消极的不作为现象,这样的政策改革,就是要用合理的削减换来成倍的共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