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酒精的麻木,还是对纪律的麻木?

法制网   2016-05-11 15: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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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酒精的麻木,还是对纪律的麻木?

 

        工作日午餐不许饮酒的规定,在湖南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执行好几年,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永州蓝山县期间,发现个别镇政府在工作日的公务招待午餐上上了酒,店方打“正”字计数,并不顾忌。(5月7日澎湃新闻网)

        中国的酒文化博大精深,无酒不成席的传统依然遍处可见。其中更不乏许多官员与酒的反面“教材”,使政府形象遭受到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加大了对各地公务用餐、接待的要求和管理,更是严禁在工作日的早餐和午餐上饮酒。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拥有上要落实政策,下要引领群众的思想觉悟。可令人遗憾,永州蓝山县的个别乡镇却视规定为无物,公然在工作日午餐豪饮,并妄图以“记正字”这样“高明”的手段来掩人耳目,瞒天过海,逃避纪检部门的检查。

        工作日午餐严禁饮酒,是八项规定中明确提到的。可该镇却想以组织村干部开会,开展村民工作等为理由来逃避纪律的惩处,未免有些站不住脚。确实,乡镇工作千丝万缕,涉及众多,仅仅凭借乡镇干部的精力可能稍显单薄,广大的村社干部在日常的乡镇工作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诚然,其中一部分年龄较大的村社干部和群众历来喜欢在酒桌上谈工作。以酒品论人品,以酒量论肚量的观点根深蒂固。乍眼一看,这仿佛是我们当地村社干部的乡土人情,难以纠正;可仔细一想,这或许是我们乡镇干部对基层纪律要求的落实没有到位,对基层的监督重视没有到位,对基层纪律惩处的力度没有到位。

        笔者认为,部分乡镇干部自身的纪律素质不高,纪律检查的松弛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乡镇干部不应该仅仅是把工作带到村社,把项目工程带到村社,更应该把我们的上级的纪律要求带到村社。常言道,没有完成不了的工作,只有完成不了工作的人。其实,这就是一场纪律要求与旧俗顽习的斗争。我们的干部应该勇于争先,以“三严三实”为鲜明旗帜,以八项规定为执纪武器,以各级政府为坚强后盾,加强违纪惩处力度,万事以纪律为先,坚决杜绝类似永州蓝山县事件的发生。(作者:李十傅 电话:1528115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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