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摇直上:千里之堤,毁于“小官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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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纪检监察网公布的信息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8590件(次),立案109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8人,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157人,乡科级169人,移送司法3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143人,“小官贪腐”174人。(4月12日人民网)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出台了不少倾向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惠农政策,部分基层干部借助手中的权利,贪污、私挪、侵占公款和集体财产,我认为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的党和政府的公开施政,极大的透支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当前,即使是在严惩贪污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小官贪腐”案件任然时有发生,仅2016年第一季度,“小官贪腐”的人数就达到了174人。究其原因就在于基层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偏低,党纪法规意识薄弱,权力较为集中,特权思想严重,以职务之便窃取人民利益;片面的强调了乡镇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对党员干部党纪法规宣传教育,在一些不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下,致使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急功近利,搞个人主义,产生严重的享乐主义思想;执法力度不够,缺乏监管力度,本着能拖就拖的原则,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执法,由于某些乡镇又缺乏严厉的监管力度,所以才造成一些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小官贪腐”的问题对社会影响大,他们损害的是国家人民利益。因此,遏制其事态的发展,要加强党纪党规思想教育,确保基层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增强其守纪律、讲政治、懂规矩的自觉性;扩大政治宣传力度,把党纪党规印我在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强化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意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将政府的党务政务公开,将其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中,坚决与贪污腐败作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贪官污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不管以何种方式贪腐,那都是在吸食百姓的“血”。净化健康良好的社会风气,就是将权利、财力放于阳光行政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