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能上能下”制度落实,彰显执政大党的自信与果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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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湖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会通报,该省28名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被组织调整,其中8名官员被免。另外,22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被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2016年4月13日 新京报)
当前不少网友戏称我们的干部为“老爷”,工作稳定、生活安逸成为不少群众对公职人员的第一印象、不少人在质疑在优胜劣汰的今天,怎会出现“只能上不能下”这一奇葩现象。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汤。打开网页,各地批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频现网络。虽然这些批评不乏吹毛求疵,有点甚至是无根据猜测、无理性的谩骂。但其中不少批评确实扎扎实实击中了我国用人机制上“能上不能下”的制度漏洞。
在以往,关于用人机制问题,往往是组织考察提拔干部,如果一个干部没有触犯什么党纪国法,或者情节轻微,鲜有被降级的。况且在用人体制内,很少能够具体到行为规范的。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了官员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0种情形。湖北、甘肃、浙江、青海、宁夏、安徽、河北、北京、四川、天津、新疆、山西、云南、广西、吉林、福建等10余省份,则出台了“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在10种情形基础上有所扩容。
随着党的反腐力度的不断增加和持续,八项规定的出台,演化为改作风、反“四风”的浩荡清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宣示,体现为原政治局常委落马、退休官员被调查处理、上万名公职人员被处理的反腐实绩。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正在形成。但随着干部福利减少、责任加重,部分干部产生了厌战情绪,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只求不出事不愿多干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总认为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人顶着,大树底下好乘凉。正是有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了一些意识不坚定的人产生了动摇。工作没多干,反而牢骚满天。从严治党,关键在于抓住干部这条主线。干部管理好了,为民干事创业的激情高了,群众才能满意,为人民服务才不会成为一句口号。
地方“能上能下”首现湖北 28名官员不适宜“现职” ,这是湖北对中央制定《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扩容和落实,更为干部管理制度注入新的源泉,打破了过去那种能上不能下的旧框框,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塑成了一条“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行之有效的渠道,弥补了信仰流失,对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官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了政治激励保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更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长期隐患警醒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