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不能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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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不能违法乱纪
“《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危险。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驶向远方。”对于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两项法规),省发改委干部王彬有着这样的理解。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两项法规不仅给共产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也为共产党员划出了行为“底线”。广大群众更是对于两项法规的从严治党作用寄予厚望。(新华网 2016年2月1日)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是关键。只有党员干部做表率,当示范,才能吸引人、感染人、带动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以身作则,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领导核心作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员言行一致、修身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责任担当,能够形成“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的价值追求“风向标”,有利于营造同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发展史,涌现出了无数为实现价值追求和理想而献身的古圣先贤。当前,为中国梦铸魂,为全面深化改革领航,对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念、道德水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价值迷茫、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现象的客观存在,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党风、政风和民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需要党员干部躬身实践、保持本色,做出样子、当好楷模,以好的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民风,以榜样的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
以实践养成确立价值坐标。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党员干部要把价值观培育融入工作、生活之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三个倡导”的价值要求融入党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各方面,不断丰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涵,在加强党性修养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为民造福中感悟高尚与光荣。
以官德育政德塑民德。“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党员干部要向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学习,既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动规范,增强道德底蕴,引领社会风尚。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以大公无私、勤政为民、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勇于奉献的作风,抵制擅权霸道、欺上瞒下、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歪风,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以道德制高点掌握话语权,增强说服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价值观的培育需要“慢功夫”。党员干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处做起,先做一步,做深一层,积跬步以致千里。要从古今中外优秀文化中、从党的优良传统中汲取营养,积极“接地气”,努力“采金矿”,形成“大合唱”,在言传身教中赢得认同和支持,以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团结互助、奉献社会等价值追求谱写时代新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