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官员的“晋级”之路终要断

法制网   2015-12-23 2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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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有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将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在巡视和组织调查的过程中,党员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不断暴露。一些官员为了躲避党纪审查、满足一己私利,选择铤而走险,谋划出各种各样的手段蒙骗组织,混淆视听。这些“烟幕弹”背后隐藏了官员怎样的心理动机?如何才能有效破解官员“造假”问题? (12月18日  新华网)

        像贪官家藏上亿现金 骑自行车上班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时刻变着花样的“造假”,目的却很“单纯”,只为躲过纪委的火眼金睛,甚是可笑。作为一方官员,不以“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还用手段招数来掩盖自己违法乱纪的事实,对于掩盖的手段还多样化,推层出新,对待工作却没见有这么多的“好创意”,俗话说 “官以不贪为宝,民以清官为宝。”在这个时候我们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大力弘扬正气之风,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时刻把自身置于纪律和规矩框架之下,牢记“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执纪的火眼金睛,不被官员刻意营造的表象所迷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涉嫌“造假”问题,立即调查、纠正,严肃处理。

        最后,笔者希望这些官员还是要‘在其位,谋其事’,正确面对民众的质疑,莫再搞小把戏,玩造假,来试图瞒过民众的‘火眼金睛’。(文/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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