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村支书鸣不平:他得罪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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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草寺行政村村民代表联合向本报反映,自己村的村支书冯涛被人打击报复现含冤入狱。
记者了解到,冯涛原是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草寺村(罗小村)党支部书记,因为罗士峰(原亳州市谯城区罗小村党支部副书记)在上届村委会竞选中落选,罗士峰和其父罗会财(颜集镇敬老院院长)利用家族势力,长期对冯涛进行打击报复。在被纪委长达关押15天之久后,冯涛终于”认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记者很不解的是,涉案50多万的金额为什么一审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要知道在我国现有法律下再朝上就已经是无期徒刑了?这已经是很重的量刑了。为什么,冯涛会在庭审中大声喊冤?为什么冯涛开庭时会双腿丧失活动能力?为什么群众纷纷捐款为其聘请律师?为什么冯涛一直要求相关机关补充调查,却得不到回应?记者决定一探究。
据调查了解,2014年09月冯涛被罗士峰(原村副书记)通过假记者大肆发帖诬告,和在纪委找关系(纪委大概是通过一位姓颜的人向上疏通关系,特征为身高约176左右,微胖,黑黝黝的,短发,具体以上级机关调查为准)对冯涛进行迫害。2015年3月27日冯涛被区法院公开审理.在庭审中,党员和群众共60多名参加了旁听.在庭上,检察院主要起诉冯涛通过夸大工程款贪污和挪用51万资金,但是冯涛当庭说出了70多万共计12笔开支(有的有收条,没有收条的都说出了去向和经手人),律师也为冯涛进行了无罪辩护:
一,冯涛主观上没有贪污的意愿,在案宗中,证人证言多次供述:当时冯涛和会计还有群众代表找到他说,有些开支限于纪律报账报不了(例如:新农村开发时给钉子户做工作的钱,协调小组的误工费,以及一些群众开会时所购买的烟酒),希望从这里面入账.虽然冯涛夸大了工程款,但是夸大的工程款并没有被冯涛纳入自己的口袋,而是依然投入了新农村建设,如果冯涛有贪污的主观意愿,他应该遮着,藏着,为什么还要把这些话和干部,群众代表,工程商事先公开说明?
二,冯涛没有客观贪污的条件,在庭审中起诉书主要起诉冯涛从总计253万里套取工程款51万,但是实际我们的村支书开支已经远远大于253万,他当庭又提交了新证据,新开支十二笔共60多万,其个人还垫付(因为工作原因,冯书记还借了我们村十几个贷款本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启动资金,这难道是贪污吗?)。他如果要贪污,必须有钱可贪.现在总共就253万的收入,但是开支已经远远大于253万,何来有钱可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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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51万指控中,有11.4万元土地租金钱,检察院的案宗中已经查实这11.4万两户农户已经收到了该笔地租,按法理上说应该给冯涛从51万指控中减去,11.4万仍被指控。
四,我们还发现,有些和案件的人为了推卸责任或者受到举报人罗士峰及其家族势力的干扰,不愿意说话,不作证,检察院问什么,什么都说不知道,导致一些真实的开支,真实的客观事实反映不出来。
五,经过旁听庭审,全部证人证言并没有指证冯涛有贪污行为,只是说了不知道,不清楚,唯一能证明的就是冯涛前期在纪委承认自己犯罪了,但是当庭冯涛解释了上述承认的原因,其在纪委对其谈话期间长期得不到休息,脑子一片空白,再加上本身有病,疼痛难忍,受不了,后来我多次要求对自己的新开支予以调查,但是有关机关不让他说,不给他记录,在这个屋子给其做好工作后,直接带到另一个屋子签字画押。不能做到物证人证等完整的证据链,只是其自圆其说。我国刑法精神也在加强无罪推敲的深入,既要需找其有罪证据,又要需找其无罪证据。
更让记者惊讶的是, 2000年时,罗士峰在该村大肆散布传单,也曾公然持枪闯入冯涛的居所;到后来在全村上下热火朝天进行新农村建设时,一年无故状告冯涛三四次,而且这些状告都是非正常途径,其人利用父亲(原罗小村党支部书记,现任职谯城区颜集镇敬老院院长)和家族势力,托关系,找人对冯涛进行诬告.事情到了法院,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只是根据纪委的材料,对冯涛进行定罪,并没有对冯涛的合理开支进行认真审查取证,当去找法院的人理论,法院竟然说,这是纪委移交的案子,就按照纪委的办.难道纪委定的结论就是完美的?纪委只是一个党内组织,只是初步的谈话,况且冯涛在审讯期间,长期关押,现在双腿已经失去活动能力,长期得不到休息,意识不清,这样的情况,法院为什么没有考虑?对冯涛无罪推敲的证据为什么不考虑?况且我们还听说当冯涛还在纪委对其调查期间,就有某位领导在会议上枉然给冯涛个人定调子,现在不是不允许行政干预司法吗?
采访中,群众还告诉记者:冯涛自担任村干部以来,为了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和抹灭的贡献。使罗小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变成了一个文明的环境优美的新农村社区。现在新农村已经搞成,花园,广场,村部,还盖了免费老年公寓,在亳州市村支书没有一笔房产,在家中他为了搞工作,欠下了巨额债务,每年过节还看望慰问五保户困难家庭,为他们送米送面,但是我们的村支书却落下如此下场。在法院开庭时,我们看到冯涛双腿已经失去活动能力,被三名法警连扶带背进入法庭,在法庭上,他躺在地上接受法庭的审理,庭审结束后,被戴上警车时,自己双腿跪着一步一步进入警车。在场的群众无不纷纷落泪,为他喊冤。回到家,我们群众奔走相告,群众自发为他家人捐款,写联名信,但是这些并没有让冯涛在一审中得到公正的审判,反而是谯城区法院一审时竟然破天荒的判处有期徒刑18年,这样一个结果。一审判决后,我们通过跟踪举报人罗士峰(颜集镇草寺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发现,罗士峰长期与各单位办案人员接触,经常出入有关领导的办公室,虽然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联想起从一开始罗士峰找假记者通过网络水军大肆发帖,到多次与相关领导接触,再到冯涛一直不认罪一直提交证据,我们群众实在想不通,希望领导予以重视,我们希望各办案机关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够公平公正的审理,对冯涛的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补充侦查,不能造成冤假错案。
另一面,自从清除冯涛这颗绊脚石后,罗士峰开始大肆违法乱纪,在村中飞扬跋扈,其在担任副书记时就未经审批在罗小村村村通道路北侧基本农田里占用近30亩用于建设粉丝厂,后被冯涛阻止,先又重新生产(现厂房内利用回收废旧电瓶生产铅铜等重金属,造成该村地下水大面积污染,周围村民的小麦全部死光),今年罗士峰不但没有将违法厂房拆除,反而在道路对面又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约28亩建设刻石厂,造成四周尘土飞扬,噪声扰民.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村民举报后,仍然安然无恙,迟迟没有得到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其妻子还公然带领一群小混混公然持刀,在村中大打出手,扬言谁要是再举报,就废了谁。
在记者看来,冯涛案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案件,而是一个案中案,里面必有一连串的相关利益集团在运作,必定有犯罪分子想到达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谁又有如此通天本领,能让一个正常人遭受如此不公?看来,需要更高级别的权威部门介入调查。
最后,村民向记者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审判,要求检察院对冯涛提交的新证据予以调查核实,对罗士峰是否有行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办案中是否有领导插手案件办理进行调查,对罗士峰幕后的黑手和保护伞彻底挖出。
本报记者也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彻查此案,不能辜负百姓的一片苦心,不能再造成另一个呼格吉勒图冤案,又或者是另一个安徽“于英生杀妻”冤案,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