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曦:切莫将车补等同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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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将车补等同于福利
近日,广东省纪委机关刊物《广东党风》披露的《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显示,今年6月底省直机关将率先完成公车改革,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各乡镇于年底前完成。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广东车改的补贴标准,即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5月12日《新快报》)
我们知道,车改的目的,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减少公务支出、节省行政成本,实现建设清廉政府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消除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享受的公车特权,培养干部的平民意识。“车改即降薪”,是广东一些公务员对于车改新政的共同看法。广东公布的最新车改补贴标准确定为: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这个新的车补标准,与此前各地市制定的车补标准相比,预计将下降六成。有的科级公务员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原来的车补标准为2000多元,而新的车补标准只有区区数百元,车补相比原来少了一大截,相当于工资收入缩水两成。车补既然是执行公务在交通费用上的补贴,而不是薪酬或福利,那么,车补发放的标准就应当以执行公务发生交通费用的多少为标准,而不是以职务高低为标准。事实上,执行公务发生交通费用较多的还是那些职务较低的公务员,如科员。而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往往职务越高则较少发生因执行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现在,一些地方搞的车补标准分成若干档,职务越高拿的车补越高,与职务较低者的差距不少,分明当成了职务津贴,是车补的变味,不合理,会打击职务较低者执行公务的积极性,也会让埋单的纳税人不满,应当纠正。
车改新政触动了一些公务员的利益,使他们的收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车改新政实施前后,一些公务员屈解车改新政,属于正常的现象。要对广大公务员深入进行车改新政教育,讲清车改新政的重大意义,使其自觉服从车改新政,在思想行动上接受车改新政,让车改新政真正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