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本该是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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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你休年假了吗?”“没休带薪年假有没有补贴?”这是上班族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此后,不少地方加大了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
记者注意到,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为带薪休假落实“加把火”。(中国新闻网5月27日)
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在该条例实施的7年多时间里,带薪休假仍面临“落实难”的问题。
很多企事业单位员工只能对“带薪年休假”只能望而兴叹,有很多人称要么休假不带薪,要么带薪不休假。这跟一些单位宣传不到位,职工不了解这一政策有关,也与一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不给员工这一福利有关。员工为了一些考核啊、晋级啊、升迁啊之类的受到影响,而不敢休假。不管是出于单位的原因,还是职工个的的原因,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问题确实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给各旅游景点在春节、国庆等长假的旅游高峰带来不小的压力。
去年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 这三地均明确规定 “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有了国家的号召,有了县级部门的监督,有了职工自己的“自觉”( 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本该是一种常态的带薪休假将不再是水中花,镜中月,带薪休假的落实将不再是童话。
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