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政府招商引资失败 数百农民工讨薪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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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政府与海南镇隆公司(开发商)签订了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工业园区大豆深加工项目厂房及办公楼工程合同,随后,该工程由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承建蛋白车间,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于2006年9月进行施工,10月末完成了工程的基础建设。在此期间,海南镇隆公司迟迟没有向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付工程款,鉴于该工程是由甘南县人民政府和海南镇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所保障,并且甘南县人民政府也向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承诺了很多优惠政策,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展,自己垫付了220万元工程款。事后海南镇隆公司董事长马宗良因涉嫌诈骗被捕,该工程因此而被迫停工,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垫付的220万元工程款也无处索要,事件至今已有9年之久,虽然甘南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已经出让给齐齐哈尔弘鹏食品有限公司,但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农民工工资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图片说明:原建筑物一)
(图片说明:原建筑物二)
(图片说明:原建筑物三)
(图片说明:原建筑物四)
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之所以承建该项目是因为有甘南县人民政府和海南镇隆公司签订的合同做保证,并且甘南县人民政府也向我们承诺了很多优惠政策,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才决定垫付220万元工程款。事已至此,我们不禁会问:1.该项目是甘南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并且以甘南县人民政府名义和海南的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是在此之前,甘南县人民政府是否经过了工程招标,又是否对海南的开发公司进行了资金验证和相关手续验证?2.签订合同后有没有政府相关部门或者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核实?3.甘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为了大造声势要政绩明知资金不到位手续虚假为什么还让开工建设?4.明明资金没有到位,作为甘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为什么会征用8万平方米林地,甘南县人民政府与海南镇隆公司又有什么目的?5.该工程基础施工已经完成,但资金还没有到位迫使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停工,事出后,土地闲置9年,给国家和施工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负责?6.合同明明是甘南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出现债务纠纷后,甘南县人民政府不是想解决办法,而是极力撇清和自己的关系,又作何解释呢?
我们黑龙江省化建公司第六分公司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此事,还农民工一个公道。
本文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