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谁来当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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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谁来当主角
22年前,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袁湖村是出了名的“穷窝子”。村民出行无路,孩子读书没学校,连外村急着嫁人的姑娘一提起袁湖村也是直摇头。如今,这里铺上了水泥路,村民们住上了漂亮的小洋楼,袁湖村成为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先进村、“百镇千村”示范村。这一切改变都源自于袁湖村的党支部书记袁少敏和他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袁少敏工作法”。在去年揭晓的全国“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100例”中,“袁少敏工作法”作为湖北唯一入选案例,在全国推广。(2015年4月7日 新华网)
新农村建设,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更是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者。现阶段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还存在一些主要的制约因素,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何正确引导、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角作用,应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民主体作用是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关键就是要让农民群众“意识到”并积极主动发挥其主体作用。然而,现在有些地方的情况归纳起来:一是一厢情愿型。新农村建设到底谁是主体?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定?答案不同,建设进度和成效就会大相径庭。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经常对建设事务“越俎代庖”,把组织意愿、领导决策硬塞给群众,农民群众想参与没渠道,想管理没资格,想表达没人听,想监督没办法。因此,往往是“剃头挑子一头冷一头热”,甚至出现“群众站在田边看,干部下地自己干”的现象;二是为民作主型。如今有些村开会不是念文件就是通报情况让群众难以参与和表达,具体搞什么项目,怎么搞,干部大包大揽,群众只有投工投劳的份。因此乡村有时会好心不讨好,甚至办成了坏事,如目前频频出现的强拆强建恶性事件造成的悲剧就是有力辅佐。有个别干部说,“农民唱主角,那村支部的大权不就旁落了吗?”殊不知,群众主导并不意味着支部就放手不管,相反支部责任更大了;三是冷眼旁观型。由于一些乡村干部,在决策上主观臆断,凭想当然,没更好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就很难体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致造成农民群众对村办公益事业漠不关心,甚至出现群众唱对台戏及冷眼旁观不买账的尴尬。因此,尊重群众、团结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完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努力使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民群众才能信任和支持。追其原因:
首先从主体上看,一是农民受教育水平偏低,而一些受教育较好的农民也跳出了“农门”,留在农村的大都是自身素质低、致富技能不高的农民;二是小富即安思想仍然存在,一旦家庭发生特殊情况就会返贫,缺乏改变现状动力;三是封建迷信有所抬头,农村文化主流的缺失,社会公德弱化,一些迷信活动吸引了村民的观看和参与;其次从认识上看,存在两个误区:一方面,各级政府重视对公益事业补贴,但在宣传、引导、激励农民自觉参与这一伟大工程上做得很少,忽视了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农民对自身的主体地位认识不清,自我发展意识不强,反而出现了“等、靠、要”的现象,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上级给钱,干部做事;再次从体制上看,现行体制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主体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发挥:一是农民的根本利益难以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失地就业及农民进城务工同工不同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存在;二是农民没能充分享受到国民待遇,现在国家实行的仍是城市财政,大量资金投向城市,现在搞新农村建设,虽然有国家补贴,但大部分仍然需要农民出资出劳;三是农民创业缺少政策的支持,现在搞新农村建设,想创办实业,却没有资本,也得不到信贷、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农民不能用土地承包权、房产权等作抵押贷款,只有靠出卖体力打工赚钱自然发展。
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是让农民群众唱“主角”。因此,必须要求各级要遵循农民群众是主体的原则,掌握农民群众的意愿,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首先要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一是村支部必须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变一头冷一头热为两头都热,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要切实依法保障村民在村务管理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定期组织群众开展评议活动,积极听取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杜绝“前建后损”、“重建轻管”等劳民伤财工程的出现。二是广泛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只有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才能调动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才能把农村的闲置资本变成生产要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建设农民自己的美好家园,归根结底必须按照农民的意愿来建,依靠农民来建,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是搞好培训,提高素质。全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是治本之策。一要培植一批“创业型”农民,以广大种养殖专业户、村干部、农民经纪人及返乡人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引导农民由务工潮向创业潮的转变;二要提升一批“技能型”农民,根据市场劳动力转移等诸多需求,开展采取“点菜式”培训、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岗前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三是培育一批“素质型”农民,针对农村陈规陋习和农民不良的生活习惯,积极开展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文明水平。
第三创新制度,搭建平台。各级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为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搭建平台。一要积极探索“支部领导、群众主导”的乡村治理新路子,让群众的家群众当,村里的事村民定。同时,要按照市场化动作的要求,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并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特别是农产品品牌申报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二是要求各级积极搭建平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引导,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主角还给农民群众,变“要我建设新农村”为“我要建设新农村”,在党的领导下,真正依靠农民群众自身的社会力量建设美好的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