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有房的卖房,没房的认命?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在政协会议的总工会会场,委员罗茂乡提到:三分之一困难职工因病致贫。我们单位一个主席,厅级干部,为了看病把房子卖了。得到的大病医保补助非常少。医药分开这个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困难职工三分之一以上因病致贫。(3月8日《中国经营报》)
在当前的医疗体制和现状下,就算是厅级干部,按正常的合法收入,也可能是经不起大病折腾的。这个例子的普遍意义在于,连厅级干部都可能因病致贫,普通老百姓在遇到大病时,难题就更大了。而这个例子的特殊意义在于,可以用厅级干部的社会地位,折射出因病致贫的受困范围,也就是现行医疗体制的不合理程度。
这些年来医疗制度改革,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也是两会讨论的热点。近年来,我国的医保体系的确有了很多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其是实行药品零利润后,在公立医院治疗小感冒,除去挂号费,几元、十几元就搞定了。医保范围的不断扩大,住院的费用还可以部分报销,而且实施结算,不必等到年中统一报销,还省去了患者自己垫付医疗费的烦恼。
这一系列便民、惠民政策,对于常见疾病,绰绰有余。可是一旦涉及肿瘤、移植或者慢性疾病康复等一些大病,医保支付就显得杯水车薪了。这些病往往几天就能挥霍几十万,在ICU观察一天就要成千上万。
如今,我国的基本医疗收费到是比较低,基本医疗服务还是比较到位。但是大病涉及的费用非常高,连厅级干部都得卖房医病,从中可见一斑。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连住房都没有的家庭又该怎么办?
大病的收费是否合理,有些治疗是否必要?是否存在腿骨骨折,非得开头部CT的情况?这些是否脱离了医疗常规的监管?要改变大病医疗,没钱认命的局面,不仅要加强医疗监管,从源头上降低医疗费;还要再扩大医保范围,提高医保额度,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支付能力。
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