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曦:瞒报财产要严查,更要刨根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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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财产要严查,更要刨根究底
去年6月以来,陕西省从严管理干部,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目前已有71名市县领导干部实现工作地安家,一批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干部,被取消任职资格。据悉,自五项从严管理干部规定实施以来,陕西省把干部“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结合,形成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常态。(2月7日《华商报》)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陕西省的制度措施、落实也是有一定力度的,对1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拟任县委书记人选,取消任职,对20名公示期间干部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认真核查,确有问题的2人被取消任职,9人暂缓使用。据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员介绍,瞒报事项主要为个人住房、存款和有价证券等问题,组织部进行干部核查过程中,结合干部群众举报,反映有干部存在问题,并依据规定给予取消任职或暂缓使用处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样,对于干部的监管,从源头去堵住备受百姓诟病的官员腐败及“带病提拔”问题,就应该从官员的升迁槛及日常监管上下功夫。官员提拔前个人有关事项,特别是个人经济、存款和住房等百姓较为关心的敏感事项申报上,组织部门更应该多设一把锁、设置高等级红线管理。
显然,官员执掌着公权力,公众有权利知晓其财产等信息,我国于1995年、2006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瞒报财产”官员处理尺度要更严厉,严重的甚至要对官员进行免职处理,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在反腐体系中,领导干部申报环节正在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重心从打击腐败正在逐渐转向防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