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淘汰机制”打破公务员身份“终生制”

作者原创   2015-02-03 16: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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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正式引入“淘汰机制”,公务员出现“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或“旷工连续超15天”等情形,将被解聘。(2月3日  人民日报)

深圳市自2010年起率先对新进公务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目前全市聘任制公务员总数已超过5000人。聘任制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铁饭碗”,为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开了一道口子,也能够有效提升党政机关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当前,一旦进了公务员队伍,绝大多数人就享受公务员身份“终生制”,不论工作干好干差,都不会影响到自己的“饭碗”,工作成绩唯一能够影响的就是仕途,干得好的可以得到提拔,干得差的晋升受限。这也造成一些不在乎仕途的干部职工对工作不上心,得过且过,在单位上三五成群聊天,打游戏、上网、炒股等现象比比皆是。虽然各地都进行了专项整治,严查“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但仍然是治标不治本,要解决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打破公务员身份“终生制”,让能者上、劣者下,给想干事、干实事的干部腾出位置。

目前,公务员聘任制管理还未前面推广,深圳市在探索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相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体制存在的弊端,其他地区应当认真学习,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情的机制,创新公务员管理方式方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有6种情形可以解聘,包括“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等情形,规定有8种情形应当解聘,包括“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等情形,这无疑给聘任制公务员戴上了一具枷锁,确保他们严守组织纪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更多地接近了企业员工管理,新聘公务员与政府单位签订合同,一旦违反规定,随时都可能丢掉“饭碗”,也促使他们不得不提升工作效率,形成一种良性竞争氛围。

当然,聘任制公务员只是强化公务员管理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唯一方式。笔者相信,只要能够打开退出通道,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体制上存在的问题,这也提醒我们地区人事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认真分析本地干部职工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时创新公务员管理方式,为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打下坚实基础。(文/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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