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幽兰:别让老人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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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老人留下“遗憾”
在北京300多万老年人口中,约一半是空巢老人。用法治手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探索出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合作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刻不容缓。1月25日,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法规草案提请北京市人代会审议。条例草案有望在被审议四次之后,于29日获得通过。(1月25日中新网)
居家养老,千呼万唤,全国首部关于养老的地方法规在京“会审”, 条例草案对居家老人最为关心的基本服务内容作出指引性规定,包括八大类:用餐、医疗卫生、家庭护理、紧急救援、日间照料、家政、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这一法规的即将出台给养老问题带来了新的篇章,也给老人们带来了崭新的希望。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也正进入加速阶段,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伴随独生子女的增多和社会节奏的加快,很多子女无暇照顾老人,“养儿防老”遭遇现实困境;而其他养老渠道又存在瓶颈,不能满足老人们的现实需求。很多人辛苦了大半生,有的也积攒了一些积蓄,但根本不能很好地享受养老服务。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许多农村家庭也正面临和城里人一样“一对夫妇供养4位老人”的现实,在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养老已成为许多子女的不可承受之重。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持续转移和城乡间的流动,农村家庭的空巢化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
因此,需要认识到养老问题的紧迫性,及时构筑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别让老人留下“遗憾”。
在我看来,要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更需要一种“合力”。一是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立专门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二是要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公共养老机构,积极发展市场化的公共养老设施,形成对空巢、独居等家庭养护困难老年人的救助保障体系;三是子女不仅要在物质上供养老人,给予他们经济支持,还要从精神上“赡养”老人,常回家看看,陪老人谈谈心。
当然,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基础还不很充实,草案不能规定得非常具体,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并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规范和标准来支撑。
总之,我们要学会善待老人,让他们在余下的时光活的更精彩,别让他们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