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绩考核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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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才有意义,才有生命力。”青山区区委书记张建中深有感触地说,今年,8名干部被免职、4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考核起到了应有的激励和促进作用。(12月22日 人民日报)
政绩考核结果关系着领导干部的前途,一直以来,各地都在探索新的思路,创新考核举措,力图解决政绩考核过程中的“一刀切”问题,让考核结果能真正反映出工作业绩,但收效甚微。原因主要在于几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虽然有改进考核体系的动力,动作却不敢太大,毕竟弄得不好可能起到负面效果,从这方面来讲,谁也不想当“出头鸟”;二是不能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部门、所有岗位的考核,毕竟工作内容相差甚远,考核结果无法以量化的形式反映出来;三是不同职级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量轻重不一,即便是同一职级的岗位,承担的任务量也可能有很大不同,因此,要真正实现公平公正难度甚大。
解决好政绩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劳有所得,推动完善晋升机制,才能确保有德有才之人得到重用,营造出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包头市青山区依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年度排名靠后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免职、降职、转非等组织处理,对于破解干部管理中“能上不能下”难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值得其他地区推广和借鉴。不过,要真正堵住考核“漏洞”,全面实现公平公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政绩考核过程中的“胡子眉毛一把抓”问题,一碗水端平,不论是党政部门还是经济部门,都要出台相应的措施来衡量其工作业绩,不同层级的领导岗位,也要出台与之相应的政绩考核制度来提升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
完善政绩考核制度任重道远,解决好这一问题,把控好干部晋升“源头”,还能从一定程度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建立廉洁高效型政府机关。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不断创新、敢闯敢试,结合本地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积极推进制度改革,让道德品质好、能力素质强的干部有施展才能的机会;对于各级组织部门来说,也要打破常规,破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思想,积极思考对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也要想办法、出对策,结合部门实际制定量化考核措施,为完善政绩考核制度贡献一己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