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露:依法治国,定当有错必纠

法制网   2014-12-14 2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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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12月12日《新华网》)

近日,“聂树斌案”再度进入人们的视线,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司法公正遭受质疑。人们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都是事隔多年后复查,当年的“凶手”都已执行死刑。呼格吉勒图得以伸冤,聂树斌会有怎样的结果呢?期待司法的审判。

当年的“铁案”如今成舆论关注的焦点,“铁证”成为该案争论的关键,质疑为何案件疑点重重仍匆匆判决?为何王金书供述是“真凶”后,调查却长达9年?如此看来,司法公正遭受质疑,实属正常。

这背后是警察为了个人仕途,通过提升大案要案破案率而妄下结论,还是官员以权办案?邪终不能胜正,事情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在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后,坚信这一天不会远了。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复查此事,既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亲属的抚慰,更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有错必纠,有助于还社会事实真相,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司法的公平正义。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如今依法治国更是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国上下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工作者必须要好好学习,全面提升个人素养,在法律框架下,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把案件办实,严禁以权代法,严禁以言代法,严禁一切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笔者坚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拳下,这样的悲剧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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