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干部被降职彰显纪律权威

作者原创   2014-12-11 08: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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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网站2日发布消息:临沧市镇康县、双江县各有一名干部,因违纪被连降两级,从副处降为副科。(12月10日  新华网)

这两名被降职的干部分别为临沧市镇康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李珠和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可明,两者皆因擅设“小金库”遭到处理,但具体情节又略有不同,李珠在被查处期间建立“攻守同盟”,阻扰纪检机关办案,谢可明在八项规定后仍不取消“小金库”,并接受红包礼金。

要说起来,两者违规违纪情节都很严重,一者无视组织纪律并公然对抗调查,一者对上级规定置若罔闻,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乃咎由自取。李珠与谢可明被查处事件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惩治腐败过程中思路有所转变,从“钟情”于查办大案重案转向了查处不收敛、不收手、毫无纪律意识的干部,这也与中央惩治腐败要求相契合。这一转变也体现了党对干部的要求发生了变化,不管你之前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只要能够意识到错误,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检查,可以本着“坦白从宽”宗旨进行处理,如果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继续违规违纪并认为“老子天下第一”,那么就会本着“抗拒从严”的宗旨进行处理。

李珠与谢可明被处理也反映出某些干部的思想认识仍有待提高,八项规定出台之初,有些干部就一直持观望态度,不仅观望中央的进一步动作,也观望八项规定究竟能执行多久,个别干部甚至存有侥幸心理,表面上严守八项规定,背地里却依然违规违纪。在这些干部眼中,即便是反腐力度持续增大,也到不了基层,法不责众,不可能将有点问题的干部全部送上“刑场”,也不可能查处得太凶,不然就没人干事儿了。事实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不仅是中央,地方政府也在不断加大反腐力度,虽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要对付一些冥顽不灵的干部还是有办法的。

李珠与谢可明被降职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处理干部的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不再局限于记大过等轻微处理方式,转向了降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两者被降职也给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不要轻易违规违纪,否则将动真格的。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定要强化思想认识,认识到组织纪律的权威性,不能轻易触碰红线。除此之外,作为领导干部,还要以身作则监督管理好自己,管好自己的手,不要乱摸,管好自己的心,不要乱想,要本着无私奉献的精神,兢兢业业做事,勤勤恳恳工作,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如此方能对得起组织的栽培和人民的信任。(文/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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