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宁县“负面考核”制度堵住考核漏洞

作者原创   2014-12-09 18: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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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宁县一批新提拔的干部近日陆续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但在这次县委管理干部调整中,有20名干部因“负面考核”不合格暂缓提拔。(12月9日  人民日报)

新宁县委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负面清单”,推行“负面考核”制度,改变以往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模式,促使领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新宁县“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乡镇在全县绩效文明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乡镇安全生产等七项“底线工作”在上年度排名全县倒数第一、分管的其他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和因分管或负责的工作被上级主管部门问责。

在笔者看来,“负面考核”制度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当前政绩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某些领导干部不作为的问题。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懒政”的毛病,平时工作中漫不经心,抱着混日子的心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他们眼中,进了机关单位就等于端起了“铁饭碗”。这种风气就像传染病,很容易感染到其他人,且不说一般干部,部分领导干部也在感染之下逐渐丧失了工作激情。

当然,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缺乏工作激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某些领导干部自认为很优秀,也到了应当提拔的年龄,组织却没有考虑,从而产生了怨怼心理,还有些领导干部不愿意承担责任,针对一些“急难险重”工作能拖则拖,一心想着“平稳过渡”。种种原因导致机关单位工作效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但个别领导干部的升迁之路并没有受到影响。

推行“负面考核”制度,有助于解决某些领导干部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的问题,迫使他们主动争先创优。同时,也解决了干部提拔过程中存在的论资排辈等问题,如果不干出实绩、干出亮点,就得不到提拔,不仅如此,如果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拖了后腿,还会影响个人前途。这种强制性的考核机制与以往单纯依靠GDP来衡量工作成绩的考核机制有着明显区别,打破了唯GDP的干部选任机制,将领导干部个人综合素质作为考核依据,是完善干部选任制度的有力举措。

笔者个人认为,这种考核模式值得推广,各地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干部考核方式和工作流程,推进干部考核科学化、人性化,堵住考核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文/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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