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连冠”到“七连败”看“加多宝式”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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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加多宝接二连三的换广告语,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难免质疑,加多宝这是怎么了?11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虚假宣传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加多宝方面构成虚假宣传,支持了王老吉方面500万元的索赔金额。12月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虚假宣传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加多宝方面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其赔偿王老吉方面经济损失300万元。这是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系列纠纷中第七次败诉,而且是“七连败”。
从自己宣称的“七连冠”到如今的“七连败”,我们不禁要问,加多宝你这是要闹哪样?
在此次的“七连冠”案中,涉案6则广告语给消费者整体上留下的印象和感知,为“加多宝”凉茶已经连续7年获得中国饮料市场销售量第一,而这样的内容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正是此番争论的焦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加多宝方面生产的凉茶在2007年至2013年销售额或销售量位列第一,但“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之久,加多宝方面的涉案广告有意向消费者隐瞒了其生产的销量第一的凉茶在2007年至2011年为“王老吉”红罐凉茶这一事实,因此涉案广告表达的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
法院还认为,涉案虚假宣传不仅给消费者造成了“加多宝”商标存在7年之久的误解,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秩序,还忽视了“王老吉”商标对于涉案凉茶销量的贡献,无形中将“王老吉”商标的商誉转移到“加多宝”商标上,损害了王老吉方面的正当利益。
不管是“10罐7罐”还是“七年领先,第一罐”加多宝诸多宣传无非是想证明自己业内领先的地位,可只是靠宣传虚假的市场份额来企图占领消费者心智的做法却是欠妥的。这样靠虚假数据和扭曲事实的“加多宝”式宣传,对于自身品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预估的。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莲峰认为,市场竞争主体唯有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才能立足并长存于世。而从目前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来看,加多宝方面在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结束后,试图通过一系列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来占据“王老吉”商标所承载的商誉,表现出加多宝方面缺乏契约精神的存世之道。
此外,加多宝系列虚假宣传案件,也引起了相关专家对我国法律框架之下,违法成本底现状的关注。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建华教授指出:“结合‘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加多宝荣获七连冠’等案件,不难看出广告宣传语已经成为加多宝方面提高“加多宝”品牌知名度,提高其市场占有份额的重要竞争工具。而随着加多宝方面推出涉案广告进行宣传的行为接连被判虚假宣传,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多宝方面屡次铤而走险发布涉案广告,一方面原因在于利益的驱动,而虚假宣传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低,亦应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