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式巡视防止腐败现象“死灰复燃”

作者原创   2014-11-18 21:37:50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从今年起,中央巡视组在常规巡视的同时增加了一种新的巡视方式——专项巡视。专项巡视是指主要针对特定事项或问题开展的巡视,是巡视工作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是确保巡视工作形成更大震慑力的重要举措。(11月18日  人民日报)

专项巡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点穴式”。哪里问题反映强烈,哪里问题突出,就到哪里开展巡视,类似公安的“110”。二是巡查式。按照全覆盖要求巡行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那些容易忽视、隐藏较深的突出问题。三是回访式。对已巡视过的单位,事先不确定,杀个“回马枪”,检查整改成效,发现新的问题。三种方式互相搭配,通过给领导干部施加压力,达到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目的。

三种方式各有侧重,“点穴式” 着重查处腐败“重灾区”,针对容易出问题的地区展开专项巡视,在“关节点”施针,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巡查式着重查处腐败“导火索”,针对容易诱发腐败的因素展开“地毯式”排查,打下“预防针”,防止“病痛”袭身。回访式着重查处腐败“抬头区”,这种方式是笔者要着重说明的,也是防止腐败现象“死灰复燃”的必要措施。

目前,中央已经开展了两次巡视,第三次巡视正在准备之中,从前两次巡视结果来看,取得了不菲的成效,但仍有个别地区只查出了一些表面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做好了充分准备,掩盖了一些问题,二是涉嫌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在巡视期间夹紧了“尾巴”,很难查出问题。因此,对已经巡视过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突击就非常有必要,一般来说,被巡视过的地区、单位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都会放松警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检查才能发现真实问题。

当然,也有的人会质疑,这样做是否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笔者个人认为,在当前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巡视是非常必要的。一来,反复巡视极具震慑效应,能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二来,当巡视成为制度之后,能逐渐得到公众认可,有利于发动群众监督领导干部,促使权力再阳光下运行。

除了中央巡视之外,各省也组建了巡视队伍,专门查处本地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不过,相对于中央巡视来说,目前的省内巡视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光靠中央巡视还是不够的,这也要求各省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与中央密切配合,不给腐败分子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文/李小箐)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