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含冤入狱再次敲响法治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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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新华网一则“贵州一县委副书记因受贿获刑11年 重审后检方撤回起诉”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曾经担任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的熊祖模人生转了两次急弯,一次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刑11年,一次因检方撤回起诉重获自由。
新闻中的图片显示熊祖模正在翻看一堆快递票据,这是过去三年他的家人向各部门寄送的信函材料票据,三年后,熊祖模被认定无罪,在拿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时,他对检察官说了一句:“我感动,但是一点都不激动。”
熊祖模被控在招商引资中违反规定造成国家586.3262万元损失,收受贿赂44万元,一审被判11年,最终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遵义中院重审,熊祖模重获自由。但在遵义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后,遵义市迅速召开党风廉政活动大会,将熊祖模违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时任遵义市委书记正是廖少华,几个月后廖少华落马。
虽然熊祖模恢复了自由,但职务和名誉却难以恢复。根据他本人自述,办案人员存在刑讯逼供和伪造证据的嫌疑,这一说法再次将矛头指向了纪检机关。结合事件发展过程和结果,大致可以推测出两种可能,一是在时任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的操纵下,纪检机关强行给熊祖模扣下了“屎盆子”,安上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二是办案人员为了立功不择手段,让熊祖模“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论是哪一种可能,当时承接案件的纪检机关和办案人员都难逃被追责的命运。
熊祖模事件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当前查办党内违规违纪案件程序上还存在漏洞,由于办案过程极为保密,无法接受外界监督,为暗箱操作提供了条件,在这种办案模式下,法院无罪推定难以发挥作用。二是地方纪检机构接受党委领导,如果地方政府“一把手”干预查办案件,很有可能制造冤假错案,目前廖少华案件仍在查办过程中,他在任期间是否干预熊祖模案件尚待查证。
熊祖模能够沉冤得雪反映出司法上的进步,但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其一,纪检机关办案具有隐秘性,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公平公正是一大难题;其二,地方政府“一把手”权大于法,如何对他们限权,确保他们不干预查办案件、不干预司法是第二个难题。依法治国任重道远,首先要落实的就是依法办案,强化追责虽是一个有力举措,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要真正解决问题,还需从制度上着手,建立一套完备的案件查办机制,如此方能确保有法必依。
(文/李小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