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从严管理干部应落脚于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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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工作,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今后省内破格提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并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未按程序或者未经批复同意作出的破格提拔决定一律无效,并按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新华网2014年10月10日)
在当前网络舆论下,“破格提拔”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褒贬难明的词汇。各地媒体也适时的曝光了一大批年轻官员,从其履历上看,都有火箭式的提拔力度,并且已经年纪轻轻就主政一方。此类新闻时时见诸报端,难免引发人们的猜测和质疑。破格提拔的依据是什么?是因为特别优秀还是其他原因,而所需的量化指标又是如何设置,如何界定的呢?难道只凭上级部门和领导的个人意愿和观察?如此诸多争议在网民中广泛存在也无可厚非,“破格提拔”的背后缺乏了客观的证据支持和合理合规的制度。
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利召开,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四川省委出台的制度规定尤为显眼。干部的提拔任用不能脱离了法治的规定,不能凭个人意愿和领导喜好办事。照章办事、依规行政,确保干部提拔操作流程有法可依、有据有理,使干部提拔更加规范有序,更有说服力。
因此,对于众多针对“破格提拔”“火箭晋升”等现象的质疑,首要的是在相关舆论披露出来时及时跟进做好解释说明,公开干部提拔的相关信息,消除民众的想象力。而要做到信息能够公开,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规范合法的干部提拔任用机制,并严格按照所确立的制度执行。同时,对违规操作严格问责、及时公布,以制度建设和监督问责两只手抓好干部任用管理,如此方能使政府正确走在法治建设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