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干部涉嫌非法集资是利益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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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庆节以来,吴堡县三星典当行人去楼空,引发大批民众集中挤兑,有知情人士称,该典当行集资数额近亿元。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非法集资事件中,吴堡县公安局两名副局长,法制室主任,一名治安副大队长因入股牵扯,被停职接受调查。(10月21日 新华网)
吴堡县委常委会于10月8日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同时,查封了三星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务等资料,控制了相关涉案人员,对涉嫌违规参与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停职调查。此案影响甚大,涉及上千股东债券人,给群众造成不小的损失,个别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也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公信力,在笔者看来,相关责任人当受严惩。
打击非法集资,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吴堡县公安局多名领导干部身肩执法责任,却涉嫌参与其中,知法犯法当罪加一等。虽然涉案干部都极力否认,以家人或亲属入股为由试图推卸责任,但即便如此,作为执法人员,也难以摆脱监管不力的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笔者个人认为“家人或亲属入股”的说辞有些牵强,如果查实相关干部确实参与非法集资,应加重处罚力度,方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非法集资危害甚大,最为直接的危害就是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对其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干扰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引发潜在金融风险,情况严重者,还会导致社会动乱,影响社会和谐。虽然各地各级政府一再重申非法集资属于犯罪,但非法集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如潘璐集资诈骗案,无锡市奥特钢管有限公司、潘建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吕文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王付荣挪用资金、集资诈骗案等,都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给群众和政府造成极大损失不说,还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贻害甚大。
此案特殊之处在于执法人员涉嫌入股,参与非法集资,作为党员干部,身负公权本应认真履职尽责,但吴堡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等人却反其道而行之,纵容集资诈骗不说,还主动参与其中,道德意识、法纪意识荡然无存。相关人等的例子也告诫所有执法人员,要执法懂法、严格执法,更要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公众的权力,维护好社会秩序。作为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为其他党员干部树立起榜样,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好身边的人,切莫让利益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李小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