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建要着重处理好“核心”与“中心”关系
法制网
2014-10-16 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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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0月15日新华网)
高校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居于重要地位。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是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意见》指出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受住了实践的考验,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笔者认为,当下,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要着重处理好党委“核心”与行政“中心”的关系。
必须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不动摇。《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因此,各级高校党委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措施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好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好学校重大问题,监督好重大决议执行。
当下,高校党委作为政治核心,首先要深刻领会中央和《意见》新要求新精神,准确把握高校党建工作规律;其次要把中央新精神内涵解读好、贯彻好、执行好,确保《意见》落到实处;最后要正确处理好党委“核心”和行政“中心”的关系,做到“三分三合”,即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从而确保高校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各自地位,理顺了党委与行政关系,有利于促进相互协调、配合,从而确保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行政班子的指挥作用相得益彰。(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