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官员签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的另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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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实名举报河北省水利厅一干部包养情人的帖子日前在网上热传。帖子中晒出了该干部和情人签订的“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9月11日《新京报》)
齐晓红晒出的这份“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签署于2014年1月17日,内容为:双方自愿解除两性关系,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贰拾万元整,并保证:1、男女双方今后不再进行任何电话联系;2、不以任何方式相互骚扰双方家庭;3、即日去医院打掉胎儿;4、不散播任何对双方不利的信息;5、从次互不干涉互不往来。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不管是否包养情人,只要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都是不道德的,都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这是不容怀疑的。
这样看来,河北省水利厅一干部和情人签订的“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说明这个干部曾经包养过一个情人,这是毋容置疑的,因此这个干部无疑会受到大众的口诛笔伐,会受到道德与舆论的谴责,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罚,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在声讨这个领导干部之余,我们可不可以这样来进行解读,如果这个领导干部之前就包养了这样一个情人,后来随着党的十八大的召开,随着八项规定和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因为违规违纪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在这当中,也有很多的党员干部因为包养情人,因为作风败坏,因为乱搞两性关系,而受到惩治,正因为此,也起到了震慑党员干部的目的,让一些和异性有不正当两性关系、有包养情人行为的党员干部如惊弓之鸟,于是想和情人解除包养关系,以免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
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就从领导干部和情人签订的“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这面镜子中看到党中央推进八项规定,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取得了实效,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有问题党员干部作用的目的,让这些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急于悬崖勒马,与情人摆脱干系,改正自己问题,这无疑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值得庆贺。
官员签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如果是慑于党纪国法的权威,是大环境的“逼迫”,那无疑从这件小事上,感受到党员干部作风的一些变化,这无疑值得高兴的事。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