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照峰:环保费改税,促进人类社会与环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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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今起召开,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日在会上就此作说明,指出该法的重点目的在于将环境保护费“费改税”,同时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中国人大新闻网 2016年8月29日)
据媒体报道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于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这部有望将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增加至19个的税法,牵动着所有中国人民的心。它不仅牵动着每个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更关系到我们的生活利益。环境为人类生存提供载体,为社会发展进步“埋单”,尽管人们总是对它的“付出”和“疼痛”不闻不问。时至今日,人类社会、经济取得了空前的辉煌成就,自然环境也已到了上限的边缘。环境保护税法,费改税,或可给环境一个“交代”。
历经专业行政机关起草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最后由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解决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较多、规范性缺乏等问题。在笔者看来,这部税法的意义不仅如此。由费改税不仅将给排污费一个“身份”,更是让其有法可依,彰显出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是通过“法”对环境的保护,促进企业和环境和谐发展。
很多企业往往重利而轻视环境的“疼痛”,忽略环境的发展是自取灭亡。环保费改税或将增加企业成本,给企业加重负担。但从另一方面,它也能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给企业出难题的同时,也给企业指明了一条发展之路,而这条路也是企业以后发展的必由之路。法律是公平的象征。立法由费改税,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有竞争就会有创新发展,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将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多排放多纳税,少排放少纳税,这是征收环保税的主旨。环境保护由各地方负总责,环保税开征后,收入也全部归地方所有。税收由地方统筹安排,不管是“反哺”企业发展,亦或者用于环境治理。它再创造出来的价值意义就是人类社会与环境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