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照峰:心存敬畏,强化责任与担当

法制网   2016-05-20 21: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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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许昌县73岁退伍老兵王振中身体健康,但莫名被民政部门认定为“死亡”。此后,王振中多次反映,但相关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扯皮,导致王振中两年未能领取优抚补助。日前,多名相关负责人被问责处理。(人民网 2016年5月19日)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高度发达,通讯更是畅通无阻。但是“被死亡”情况屡有发生,且这并非是什么恶作剧,更有甚者,当事人多次现场反应真实情况,也依旧不能免去“被死亡”的帽子。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大致可以想象得到服务人员这种有意无意忽视实情的心理:“反正不涉及自身的利益,‘是死是活’与我何干”。 “被死亡”情况导致的结果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折射出来的是部分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办事马虎草率,对待工作不认真,缺少责任感与使命感。说其是道德缺失也毫不为过。

  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归,行有所止。”若不知所畏,没有底线,对待人民就会马虎懈怠、对待工作就会玩忽职守,久而久之便会堕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因此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该时刻心存敬畏,敬畏政策法规,敬畏规章制度,敬畏人民,敬畏工作。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人民干部,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纪律意思。

  一名基层干部更应当心存敬畏。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我们办事能力和对待人民和工作的态度看法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人民政府的评价。因此,基层干部应当要时刻思量自己的工作,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是否为人民切实解决了问题,是否让人民满意;时刻鞭策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是否给人民群众留下了好印象,是否起好了带头作用;时刻敲打自己的思想,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积极向上,是否心系于民。在自己对自己问职问责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责任感与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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