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蓝天——容错免责机制为积极干事创业干部保驾护航

原创   2016-04-27 1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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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从黄冈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黄冈以市委办公室名义颁发了《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鼓励和支持全市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引起良好社会反响。(2016年4月25日荆楚网)

       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有时事情多了,体力不支了,或因不可抗拒原因,在工作上难免会犯错。比如录取系统,统计相关数据等等,因为工作量庞大,难免有眼花缭乱的时候,有时犯一点小错并不少见。然而问题就来了,越是做事情的干部,出错的机率就越高,被领导批评的次数就越多。而有些干部“偷奸耍滑”,少做事,或者不做事,则可以避免犯错。从而少受批评。实属不公。此现象一方面打消了肯做事情干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纵容了不作为干部的庸懒散浮拖。因此容错机制的出台有必要性。

     容错机制的出台,使得积极的,肯做事的干部提升了积极性,从而让其更加有激情,提升了干部的效率,也提升了工作的整体效率,有利于干部机制的运作,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是容错机制得有个度,得有原则,更要讲求合法性和纪律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对于违纪违法的行为不能包含在容错机制内。容错,容得是不可抗拒力产生的错,容得是非故意的错,而不是故意犯错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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