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刹住违规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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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湘潭县原副县长徐滔、安庆市望江县原县团委副书记常骏生、揭阳市揭东区原副区长江中咏等违规破格提拔典型案例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违规选人用人败坏党风政风、挫伤干部积极性、影响公平公正,亵渎党纪国法,必须下重拳,用重典,对其实行“零容忍”,发现苗头就查,一旦露头就打 。
狠刹违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必须要从严把握破格条件,严格履行用人程序。破格也是有规矩的不是想怎么“破”就怎么“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选准用人干部,必须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特别是对破格提拔干部,标准要更高、程序要更严。
监督检查常态化,促进选拔任用规范化。要进一步畅通“12380”举报受理渠道,完善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切实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自查和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专项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要坚决纠正。
加强组织人事建设,坚持从严治部。打铁还需自身硬,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委(党组)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履行好选人用人方面的职责,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下大力气抓好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坚决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的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 ,天下大事 ,必作于细。”只要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一步一个脚印,就不怕违规选人用人的歪风刹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