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树立社会诚信标杆
法制网
2016-12-31 20:51:16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意见》指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6年12月30日,新华社电)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国家,因此政务诚信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措施,一个恪守诚信的政府,其所作所为为人民所信,对维持社会和谐至关重要。
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领跑者,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标杆。政府是诚信的示范者,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诚实守信,遵守道德规范,取信于民,人民才会“不令而行”。因此,树立干部诚信观念十分重要。首先,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诚信观念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诚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自身诚信意识,带头讲诚信、守诚信,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其次,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重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