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大于天,从检勤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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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创建模范机关
自2013年5月份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榆林市委和府谷县委的号召,积极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成立了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全体干警团结奋进争当司法为民、勤政朴实的模范。
依法履行职能、秉公执法是人民检察院创建模范法治机关的基本要求。2013年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3人,提起公诉317人,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0件20人,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数字无声,情怀无尽,巨大的成就背后是努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艰辛付出和不懈努力。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了郝某挪用公款、贪污罪一案,一审法院以郝某犯挪用公款罪及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郝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处郝某免于刑事处罚。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二审法院判决确有错误提请抗诉,最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时代呼唤法治,社会需要法治,用法志在执行,学法贵在坚持”,秉公执法的前提是与时俱进、坚持学法。府谷检察院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每年不定期组织干警培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强化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检察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依法履行职能的背后是每一位检察工作人员的勤恳付出,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中充分挖掘并宣传干警的勤政事迹。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三宝同志自1992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后一直在刑检部门从事公诉工作,从风华正茂到年过半百,李检始终坚守“一日不为,三日不安”的工作理念,加班加点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二十二年的栉风沐雨,李检创造了骄人的战绩,他曾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多年来,心思细密的李检一直以高度的责任心,使承办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一位女青年向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其被徐某砍伤但公安机关没有处理,院领导听闻后,立即安排李三宝同志处理此事。李三宝深知该案对维护民生、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立即深入犯罪现场调查了解案情,最终决定进行立案监督。该案的办理,诠释了李三宝同志持法律利剑、怀勤恳之心的法律情怀,也诠释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度的法律责任。
时值府谷县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时期,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着力于转变思想,通过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通过宣传优秀干警风采,树立勤政廉政的检察机关新形象;通过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供府谷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
法治的最高境界不是惩罚,而是打造一个和谐宽容的天地,“法治之路,道长且远,走进府检,勤廉敬业”。许许多多的日子里,我们这样走过来,更多的日子里,我们将坚定地走下去,继续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为府谷建设“一县三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