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开启新模式,揭露案情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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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这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贿赂案件时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行贿犯罪5676人,但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4397人,同比上升37.6%。江苏、河南、陕西等地相继开展了重点查办行贿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的行贿犯罪案件。(人民网,7月28日)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中,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同时也与消极腐败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在众多的腐败现象中,行贿受贿是最严重、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我国在以往的反腐败斗争中,对受贿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而对行贿行为从轻处理,而且,在以往的反腐败斗争中,往往都不公布犯罪人的真实信息,这样就导致了有些犯罪行为人存在侥幸心理,致使一些腐败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加快进度进行反腐斗争,使反腐败斗争呈现新的景象,致使大批贪腐官员落马,同时在反腐败中推行信息公开化制度,通过在官方微博上公布立案侦查的重要信息,包括贪腐案件涉及的罪名、办案流程、时间节点等,极大的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也使反腐工作取得了巨大的实效。
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必要性,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