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樊明:“避短”不如“补短”

法制网   2017-02-27 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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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一个不断查漏补强的动态过程。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上级或基层车间班组互检中,一些基层车间班组总是会扬长避短,只挑好的方面往桌面上摆,对一些缺陷或不足反而遮遮掩掩。这种明知自身有短板,有问题,不主动去“补短”,而是想办法“避短”的现象,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纵容隐患而不顾,是一种故意的岗位失职,严重说就是职务“犯罪”。

从生产的长治久安来说,与其“避短”,不如“补短”。“避短”与“补短”,虽只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明显的不同。在工作中,“避短”是遇见问题绕着走,是少数人员心存侥幸,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的消极表现。“补短”是正视自己不足,实事求是,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主动表现。在安全生产中,不可能没有问题,没有缺憾。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大量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的应用,将会有大量的问题出现,需要认真对待,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去解决。倘若遇到问题总是绕道走,见“短”就“避”,那注定是要出事的。
  因此,我们要不断更新观念,对待工作要积极、认真、主动,发现问题不“避短”,认真对待去“补短”。只有在持续不断的补短过程中,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中的不足,才能铸牢安全生产中的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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