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 樊明:微信岂能成为“谣言传播的机器”?

法制网   2016-11-28 1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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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美国大选尘埃落定,但最近一则有关网友在网络散布有关希拉里竞选的资金“来自于中国大陆最大额的个人政治捐款人是女影星赵薇”的消息却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14日凌晨,赵薇工作室发表严正声明,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1月15日《北京晨报》)

不仅赵薇工作室发表了严正声明,澄清该传闻为 “世界级谣言”,并要追究谣言散播者的法律责任。而且,阿里巴巴也发表了“要辟谣不要指责,还要帮微信找出造谣者”的声明。因为阿里巴巴等中国企业也被卷入了类似谣言。

如果仔细溯源,我们不难发现,类似谣言以及其他谣言,甚至于“世界级谣言”,往往首先散布于微信。无论是生活方面的谣言,诸如“这7种肉,医生已禁,比砒霜还毒”、“为什么街上香喷喷的烤鸭只卖19元一只”,又比如人身安全方面的谣言,诸如“偷抢小孩”、“某某病毒来袭”,以及其他类谣言,诸如“某某村旧改每户赔偿2亿”,几乎都滋生于微信,然后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和不负责任的公众号转发、转载,循环传播,混淆视听,乃至于造成恐慌。

所以有人形容,微信似乎变成了一个“谣言传播机”,这显然是每个微信用户不愿意看到。微信早已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一种快速的即时通讯工具,它方便了我们与人交流沟通、快捷获知各类信息、完成缴费、购物、出行等快捷支付,我们还可以将传统的宣传延伸到微信平台,有利于我们在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引导舆论,加速了公共事件的扩散,也加大了公共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可以说,微信不是媒体,却胜似媒体,岂能让微信成为“谣言传播机器”?

当然,仅仅依靠微信将谣言过滤掉,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找到制造谣言的元凶和黑手,才能让谣言散发不出来、才能让这一切改变。否则,谣言是永远不可能靠一次又一次的辟谣而消失的。而要找到制造谣言的元凶和黑手,自然要微信实名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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