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亮:无端被索赔铁路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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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山女士从火车卧铺上铺下来时,未抓稳扶梯,摔伤腰部,经鉴定其腰椎骨折评定等级为8级伤残。事发后,山女士将兰州铁路局告上法庭索赔。11月7日兰州铁路运输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山女士的诉求,并判令其返还在治疗期间由兰州铁路局垫付的医疗费6万元。(11月8日兰州晨报)
看到这样的信息,让笔者想起前不久刚看到的另一篇报道——《砸碎车窗跳车受伤 乘客状告兰州铁路局》。想想兰州铁路局最近运气真是有些“背”,前有砸窗跳车说你不负责,后有不慎摔伤说你有错,虽然最终法律给了兰州局一个公正的审判,还了它的清白,但无端无故的被要求索赔,也让救助他们的铁路很受伤。
通过对两个时间的分析,我们发现有五个相同的地方:一、列车都是在安全平稳运行,没有什么突发情况;二、两名旅客都是由于自身的原因而受伤;三、铁路部门对两名旅客都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救助;四、两名旅客都觉得铁路有错,而状告铁路部门;五、两名旅客都败诉。在两起事件中铁路很明显是没有责任的,但这两名旅客却要状告铁路,其心理可能是觉得:我在铁路上受伤了,你铁路就有责任;再加上你铁路是个大企业,我是弱势群体,你多少总点赔偿些。打个比方不就是:我从你家门口路过时摔了一跤,就是你的责任。这不就是明显的耍赖行为吗?
在这两件事中,且不说他们是否有讹诈铁路的思想。就他们这样状告铁路的情况,一旦铁路“多少”给了一些补偿,就可能会刺激别有用心之人的脑袋,从而开始进行讹诈铁路的计划。到时候也许就会有更多砸窗跳车或者其他让人“惊讶”的情况出现,最终的结果,不但严重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危险列车和旅客的安全,更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性。
现在人们听到了太多碰瓷、讹诈的事情,使得老人摔倒都不敢扶了,社会太需要正能量了。作为大众化交通工具的铁路,在人员受伤时,没有先去追究破坏公共设备、扰乱列车正常运行的责任,而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去积极救助。这体现了铁路的宗旨,这更应该是社会的一股正能量。而我们更应该去守护这股正能量,不要让它在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