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杀鸡儆猴要这样“儆”
法制网
2016-11-09 13: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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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期间,西藏自治区纪委共开展监督检查79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54件。对情节轻微的25件线索,采取了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作出检讨等措施;对29件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随查、随核、随报”的原则,报经自治区纪委研究后移交至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11月8日人民网)
节日反腐已是老生常谈,年年被提起,年年有人被处理。什么都要建立长效机制,此项工作也不例外。方法之一,便是将典型案例发文通报,乃至挂到电视上、网上公之于众,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然而,在形势一片大好之下,总有那么一些“杀鸡儆猴猴不理”的事情发生——文也发了,电视也上了,网也挂了,个别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
产生这种现象,看似不可理喻,实则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一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省部级高官认为自己官位高,关系硬,基层官员认为山高皇帝远,就算查也查不到自己头上,纪检监察部门不会动真格。其次,一些干部存在冒险心理。面对利益的诱惑,他们被这糖衣炮弹打垮,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放松了自己的思想,不惜冒着违法乱纪的风险,行贪污腐败之实。第三,在一些时候,真的如一些干部所说“不会动真格”,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上确实存在着一些漏洞,碍于这样或那样的因素查不下去,罚不了人,乃至规定沦为纸上谈兵。
既然“杀鸡儆猴”有这么多的问题,是不是我们就不该“儆”?非也。我们不仅该“儆”,还要花大力气,用好方法去“儆”。鉴于一些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地区、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全称督导廉政教育,特别是要亲自带头做好廉政学习,与干部一同学,自上而下形成良好氛围,而不是坐在办公室发号施令。在制度漏洞方面,要找准是什么原因在阻碍其落实效果,从这些问题开始,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清楚阻碍因素,最终推进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