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执法部门,如何成了违法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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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浪网报道 近日,深圳开展了“随手拍”举报路面违章行动的活动。孰料,在11月4日,李先生在拍到一辆警车违章横穿三条车道后,该警车上的交警随即将李先生摔跪在马路中间。后经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证微博@深圳交警称,系李先生等二人站在机动车道中间使用手机拍摄警车变道压线,经多次劝告无效,交警遂将二人强制带离至路边并发生争执。
在该事件中,当事人李先生站在机动车道中间使用手机进行拍摄,肯定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如果没有发生作为执法部门的警车违章横穿三条车道的违法行为,又如何引起李先生的违法行为呢?
警车是极具象征意义的执法符号,它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也承担着特殊的任务,或抓罪犯,或救人命,或排除险难,总之它是随时用来为百姓服务的。正因为此,人们通常对警车寄予厚望和信任,并且赋予它一种特权。但是在该事件中,本应作为执法部门象征的警车都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老百姓又该如何效仿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特权车”,但是所谓的“特权车”是指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在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路线、方向以及指挥等信号限制。而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特权车”并不享有这些特权,所以“特权车”被贴罚单的事件,也经常被报道。那么这回深圳违章横穿三条车道的警车,又该如何处置呢?才能体现出执法部门的公平公正,也给广大执法部门敲响了严格自律的警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执法部门来说,理应更加自觉地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真正守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自觉成为践行法律法规的“标兵”。
"(魔尺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