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发放乱象:申报无中生有 村干部变戏法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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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晨曦
查实问题线索43.2万条,涉及违规资金6.02亿元;全省共查出不符合政策规定领取补助的人数317406人,涉及党员干部59209人……今年4月至8月,湖北省纪委组织全省运用大数据对2014年至2015年退耕还林、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虚报冒领问题。
惠民资金发放为何沦为“唐僧肉”?申报、发放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经济参考报》围绕多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乱象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追踪。
“村干部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补助资金,他们每年的补助比普通百姓高出很多,希望纪委查一查。”一封实名举报信,寄到了湖北省西部某县纪委。11月2日《人民网》
农村危房改造是近年来中央大力推进的一项惠民工程,据统计,2008年至2013年,中央已累计安排962亿元补助资金,支持1300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加上地方政府的补助,广大农村贫困群众得到极大实惠。不过与此同时,这项涉及大量农户的工作,在资金核发上也频现“雁过拔毛”乱象,急需引起重视。
前不久,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旺沙村原支书冼金辉、原村主任周水平、原村文书刘光华3人,因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处费35760元,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2010年至2012年间,冼金辉等3人在明知道旺沙村3户农民房屋早已建好的情况下,私下谈好“价钱”,通过编造不实材料为3农户分别“争取”到1.6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随后向每户索要6000元共1.8万元的回扣,将其中8000元送给相关镇干部,余下1万元由3人瓜分。另外,带领镇建设站工作人员去本村农户家拍照,冼金辉等三人还要求16户农户付给“辛苦费”共17760元。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县纪委立即责成镇纪委组织调查核实。工作组调查核实期间,由于不断接到群众举报该村的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1年8月,县纪委与镇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三名村干部见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的行为即将败露,向工作组交代了问题。
“村集体还剩200多亩,不如我们三个人各造几户名册报上去,都可以领点补助!”明知这样做的后果会违纪触法,但三人还是最终达成“捞钱共识”:三人以该村外出无法联系人员、已故人员或本人家庭成员等名义,无中生有编造退耕还林合同面积登记表、到户花名册等上报,以备领取补助之用。 就这样,从2003年至2010年,三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合伙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74210元。
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三人职务被免。由于三人套取退耕还林补助金额较大,县纪委决定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县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事实上,不仅在广西,河南、贵州、河北、安徽、陕西等地均发生了类似案件,绝大多数涉案人员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虽然就单一案件看往往涉案金额不算大,但它严重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破坏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老百姓特别痛恨。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雁过拔毛”的手段主要有四种:
一是索取回扣、“辛苦费”。农户不给“辛苦费”,就不给指标。一位村民向记者反映,前几年他反复申请危改指标,但每次村干部都说分配完了,2013年他无奈给了村干部3720元“指标费”后,顺利拿到指标。
二是直接克扣、截留或挪用。由于农村群众对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不了解,一些村“两委”干部趁机提出帮助代办领取,从而克扣、截留部分资金,只给农户兑现一部分补助;有的则以“为村里做善事”为名克扣补助金,达到私吞目的,或者不及时兑现发放补助,私自挪作他用。
三是出卖指标。一些村干部将补助指标安排给已经建好房屋的农户,与其私下配合完成手续,再从农户领取的补助金中提取费用。
四是虚报冒领。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亲属的名义上报,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
今年,国家把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户均补助标准由7500元提高到8500元,并且提出,到2020年完成240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地方此类“雁过拔毛”式职务犯罪快速增加更让人担忧。
“退耕还林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惠民工程和生态工程,如果树不能成林,退耕户拿不到补贴,或者不应该领取补贴的人拿到补贴,就是林业部门失职。”湖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新池坦言,出现虚报冒领,林业部门有责任。
“不仅退耕还林的资金,国家其他财政支付的资金,都有很多妖怪在吃‘唐僧肉’。”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桂汉良说,针对此类问题,一方面,要让追责成为一种常态,所有对这些问题负有责任的人都要“对号入座”“请君入瓮”;另一方面,要追回钱,决不能搞“批评教育、下不为例”,要把不当得利的钱完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