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助推反腐迈入新阶段
法制网
2016-10-23 08: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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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先后被依法判处终身监禁,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设立终身监禁制度以来最先被决定终身监禁的两名腐败官员,而终身监禁的运用,也表明了党中央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的决心,预示着未来贪腐重罪将更多地受到自由刑的严厉惩处。
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在国外主要适用于如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作为最严厉的自由刑,其严重程度仅次于作为生命刑的死刑。针对当前反腐败的形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也首次在刑法中引入了终身监禁规定。主要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腐败官员,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判处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由此看来,终身监禁的运用,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体现司法的公平公正。
白恩培、魏鹏远只是开了被判处终身监禁贪腐官员的先河,
而终身监禁的运用,预示着反腐即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终身监禁制度的施行兼顾了贯彻严格控制死刑政策与从严惩处腐败犯罪的两方面现实需要,在减少死刑的适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严重腐败犯罪案件的力度,促进了国家刑事法治进步;另一方面,终身监禁制度让一些被判处重刑的贪官贪腐官员通过减刑、假释等方式逃避应有的惩罚的想法破灭,再次彰显了国家强力推进反腐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