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解决干部贪腐不能指望“儿媳反腐”
法制网
2016-09-30 14: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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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个孩子,因矛盾闹起“离婚”,男方父母知晓后,以二人未领结婚证为由,劝女方净身出户。女方向榆林、府谷两级纪委举报“公公”贪污腐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府谷县了解到,被举报后的府谷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目前被双规。(9月28日《华商报》)
继“情妇反腐”“小偷反腐”“前妻反腐”“网络反腐”之后,社会舆论又提炼创作了“儿媳反腐”这一新名词。近日,儿媳王某因“离婚”矛盾,向榆林、府谷两级纪委举报“公公”—— 府谷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贪污腐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目前,据官方通报,涉事官员已经被双规。
由此,引发了舆论的热议。大量的调侃中,似乎又找到了反腐的又一个新渠道,然而笔者认为,有关张少军的贪污腐败问题,只能认定为个例,并不具备普遍性。其儿媳只是因为个人原因,为了报复张少军才向纪委举报,可不能认为是儿媳大义灭亲、大公无私。倘若没有家庭内部矛盾,恐怕张少军的问题也不会被曝光出来。相应的,儿媳也可能会在张少军“腐败”生活中分享利益。
因此,干部反腐工作不可依靠“儿媳反腐”之类的偶发现象,真正做好面向干部广泛适用的管理、监督、问责之制才是治本之策。总之,不管“儿媳反腐”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的,这样的反腐形式毕竟是极少数的。要治理官员的贪腐问题,还需要反腐正规军——纪委多多发力,走在“儿媳反腐”的前面。也只有反腐先行了,才能化解“亲人反腐”带来的情与法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