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是有根有据的

法制网   2016-09-19 16: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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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铁警方日前处罚了一起旅客在动车上吸烟的违法行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旅客贾某给予行政罚款600元处罚。这是自2015年1月8日我区动车开通以来,呼铁警方开出的首张动车吸烟罚单。(9月6日呼和浩特日报)

  动车禁烟早就有明文的规定。依照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中第十四项为:禁止在动车组列车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违者在第九十五条中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足以可见,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旅客贾某给予行政罚款600元处罚是有根有据的。(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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