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节日病” 反腐零容忍

原创   2016-09-14 09: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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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晨曦

     本报广州9月13日电 (记者邓圩)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容易产生的“节日病”,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行为,两名厅官犯“节日病”被查处。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四个“一律从严惩处”,即对不收敛不知止、明知故犯或纠而又犯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改头换面搞奢靡享乐、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惩处;对动用公款搞“四风”或转嫁费用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授意指使或默许纵容下属搞“四风”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惩处,一经查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做到无禁区、“零容忍”。

    广东省纪委强调,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对其他“四风”问题同样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9月14日《新华网》

    如今,一些人趁着节日行贿受贿之风仍未根除。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例证实,腐败分子常常利用节庆收受贿赂、大肆敛财。节日期间,公款宴请吃喝以及公款旅游等亦不鲜见;一些小金库富裕的单位,更是滥发奖金、补贴、津贴等。总之,节日成了某些人行贿受贿的幌子,也是腐败的高发期。

   一段时间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上率下、全面从严治党,节日铺张浪费、送礼吃请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根除“四风”毒瘤仍是一项长期任务。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下通知、敲警钟,对于防止“四风”反弹有现实意义,也是打造“廉节”文化的必要举措。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在节假日“跌跟头”。

   对于“节日腐败”现象和患“节日病”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零容忍。有关部门要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从重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防止“四风”变异反弹回潮。查处“节日腐败”要立足长远,在实践中逐步构建相应的机制,坚持常态化治理。若想收取全功并巩固成效,还是要靠坚持不懈的决心和定力。

      如今我们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顿“四风”以来,形势已经有了很大好转,党风政风也大为改观,但是一到节日期间,怪象再现,各种“细菌”又找到了合适的时机,侵害我们广大的党员干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李成言教授也坦言:“根据前几年的经验,节假日期间确实是腐败问题的高发期。” 平时找不着机会的人觉得节假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总想着此时给领导送点什么礼物,组织大家出去旅游什么的,这些人情往来中的不正之风恍如野草,“春风吹又生”,针对这一特殊时点,各级各部门唯有加大惩治和监督力度才能破题。首先,广开渠道,鼓励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检举揭发身边的腐败。对任何 “节日病”患者都“零容忍”,对违规违纪的案件,一经发现,即刻查处,绝不姑息。

  同时还必须给我们广大的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宣传教育落到实处,特别是节前节后的关键时期,切不能让党员干部因为认识偏差而身患顽疾。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的带动作用也不容忽视,正面的宣传,好的风气势必会逐级传播,广泛的带动。中央也在不断地在节假日给出一些警示,想必也能够起到一种预防作用,防止大家在节日期间按照习惯的方式去“探望”领导,并借机行贿受贿。预防的工作做到位,让干部自觉的以身作则,防微杜渐比来不及的时候再去“治疗”必然会事半功倍。

  “节日病”易得,反腐不易,且防且治疗。每逢节假日便成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时期,只有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使各种形式的节日腐败现象都无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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