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军转安置作出四个放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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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晨曦
人民网9月1日电 据《解放军报》法人微博@军报记者8月31日消息,记者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获悉,中央13号文件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作出“四个放宽”规定: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放宽师职干部转业年龄条件,放宽自主择业军龄和职级条件,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条件。9月1日《新华网》
2016年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安排大批干部转业的第一年,全军和武警部队共有5.8万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中央13号文件作出新的规定,明确了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放宽师职干部转业年龄条件、放宽自主择业军龄和职级条件、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条件等“四个放宽”的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对军队广大转业干部的关心厚爱。
全国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重要指示,切实把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作为一件大事、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部分省市领导纷纷就做好深化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作了专门讲话。记者跟踪采访并摘录如下,以期为即将转业安置的战友壮行,并为继续服役的战友鼓劲。
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用情用心用力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全力支持部队建设。一要带着感情抓安置。把对部队的深厚感情、对转业干部的关心关爱,转化成为部队建设服务、为转业干部解忧的实际行动。要认真落实政策,主动承担任务,坚决清理和纠正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各项规定,绝不允许另设接收条件、提高安置门槛,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转业干部,确保中央决策部署政令畅通。
二要严谨细致抓安置。中央对转业干部计划安置、自主择业、教育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必须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三要明确责任抓安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军转安置作为大事要事,负总责、亲自抓,全程过问、一抓到底,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展开。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把难办的事办成,把该办的事办好,积极为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提供支持、搞好服务。要强化追责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及时、拒绝接收或变相拒绝接收军转干部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既是我们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必须落实的硬约束、明要求。安置好师团职干部一直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各部门要在岗位匹配和职务安排上多想办法,最大限度地挖掘安置潜力,想方设法把师团职干部安排好。要按照政策规定,从优安置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转业干部,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价值取向。
要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各项政策,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创业提供有力保障。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不能讲条件、搞变通,更不能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接收转业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维护我市军转安置工作的良好形象。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的军转安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