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廉洁公务好形象,杜绝工作日饮酒“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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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规定》明确,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摘自:新华网)
中国 “酒文化”的兴起和传承是一项宝贵的文化财富,应给予积极引导,合理传承,而不是严重偏离了“酒文化”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发展成当前酒桌上的“拼酒文化”,蜕变成“拿酒做文章”,形成能喝酒好办事,能喝酒升官快,能喝酒就能干的不正风气。对此不正风气应给予严厉打击和坚决制止,公务人员更应以身作则,坚决对此不正之风说不,自觉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任何毁损个人和政府形象的公务人员都应该受到严厉的的处罚,以儆效尤,确保不忘初心,做一名踏踏实实做事,诚诚恳恳为人的好公仆。
公务人员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随着“酒文化”、 “酒桌办公”的兴起,公务人员“请吃请喝、大吃大喝”事件多次曝光,严重毁损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使政府和群众拉开了距离,因此遏制“酒桌办公”,特别是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杜绝饮酒禁令,不仅可以约束公务人员廉洁奉公、恪敬职守,也是拯救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
公务好形象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来制约和引导,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们政府印发《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这一措施的实施引起各省委办公厅的共鸣,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将搞好政府形象、搞好公务形象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来抓,公务人员好形象是树立廉洁政府、公信力政府的标杆,杜绝工作日饮酒“恶习”是打好这一标杆的基础,工作日就该有工作日的精神面貌,饮酒误事也是一种生活常识,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常讲、常谈、常抓”做好这一项工作的引导和监督,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务人员给予谈话、检讨、行政警告等处罚,以显政府树立廉洁公务好形象的决心。(作者:魏义恒)